◆ 职能:自律 维权 协调 服务
◆ 宗旨:服务会员 服务行业 服务政府 服务社会
各会员单位、商业保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精神,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在此,协会向广大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各商业保理企业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商业保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充分提示员工,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三、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金融服务。各商业保理企业融资平台,应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本外币账户管理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对于被民政部门列为非法社会组织的,不为其提供金融服务。
四、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各商业保理企业要加强自有场所和旗下平台管理,不为非法社会组织张贴宣传海报或播放电子广告;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会议活动和办公场地;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
各商业保理企业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各商业保理企业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层层压实责任,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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