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保理公司:为有效防范商业保理企业和行业风险,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和权益保护,督促指导商业保理公司规范开展业务,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关于印发〈商业保理公司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函》(银保监普惠金融函〔2022〕174号)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将于2022年9月起抽样选取部分注...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21〕5号,以下简称《集聚补贴办法》),为做好2021年度前海合作区办公用房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一)购置补贴 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原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妈湾片区),或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海合...
各有关企业: 2022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的商业保理支持项目现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9:00至2022年9月15日18:00。 二、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一)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与我区合作的保...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受理工作,我局于2022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征集融资租赁支持项目合作机构的通知》和《关于征集商业保理支持项目合作机构的通知》,经过审核各机构的资质,现将结果公告如下:深圳市中小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慧链通(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融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云...
各商业保理企业、会员单位、研修班学员:由于近期国内疫情出现跨省传播,各省市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原定于2022年8月18日至19日在深圳举办的“2022商业保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务高级研修班(第二期)”,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延期至2022年9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感歉意,敬请各位学员及时调整行程和工作安排。衷心感谢您一...
各有关机构:为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我局现出台了商业保理支持项目。现征集符合资质要求及有意愿开展合作的保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合作内容和方式按《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的商业保理支持项目有关规定执行。二...
各商业保理公司、各相关单位:根据深圳市新兴金融行业党委相关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进一步掌握我市商业保理行业从业人员及党建情况,中共深圳市商业保理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现面向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开展2019-2022年从业人员及党建情况摸排、信息填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情况摸排及填报对象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商...
各会员单位、商业保理公司、相关单位:自商业保理行业划归中国银保监会监管,银保监会分别下发《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和《商业保理公司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银保监普惠金融函〔2020〕273号)文件,正式开启商业保理全面监管新阶段。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强化地方政府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职能,...
为做好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参评推荐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我协会向社会进行公示。协会参评推荐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张秦蓉 电 话:18033091587邮 箱:szfa_xx@szsyblxh.org.c...
2022年深圳市金融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招生公告一、工作背景为巩固提升深圳的金融中心城市地位,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0〕3号)中“实施骨干人才提升计划”要求,2022年深圳市金融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系列专题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现启动招生。研修班将按照“竞争办学、同时开班、分合搭配、产融结合”思路开办,致力于帮助金融企业中层管理人...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名单的公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对全市商业保理行业开展了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目前,我市部分商业保理企业仍未按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属于“失联”和“空壳”等非正常经营企业。现将截至目前我市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名单予以...
2022年“FACTOR思享会”系列活动第二期沙龙暨商业保理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评级机构业务合作对接交流会各会员单位、商业保理公司、相关单位:当前,碳中和与共同富裕已成为我国既定的国家战略,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大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协会定于7月21日(周四)下午在深圳保理之家举办202...
今年是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十周年(2012-2022),广东省商业保理协会、广州市商业保理行业协会、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近期将共同推出系列活动——“语”你畅享保理十年成长路。本活动将以协会微信视频号陆续发布短视频的方式,携手业界专家、行业大咖、企业高管共同畅谈保理高质量发展十年发展史,分享这一路走来的各种心路历程、感悟体会,展望未来寄语美好新征程,为见证行业发展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欢迎业内共同...
各相关单位:由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组织,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保理公司负责起草的《商业保理业务操作参考指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现已完成起草工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查阅本通告附件1-2内容,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入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2年7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
各会员单位、商业保理公司: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银保监会工作安排,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引导会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和相关群体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商业保理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毛细血管”的重要作用,助力国家稳住经济大盘,提升助企纾困质效,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现向各会员单位、商业保理公司发出如下倡议:一、提高政治站位,勇担社会责...
2019年10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 205号,以下简称“205号文”)。205号文中明确规定:“商业保理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或经营以下业务:……2.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近期,个别商业保理公司因产品到期、展期后未能兑付,引发系列司法纠纷和信访投诉。根据金融监管要...